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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的天兵晴晴喜歡剪剪貼貼。
上個星期二回家時,運動服上破了一個洞,
一看就知道是晴晴的傑作,
剪東西剪到衣服來了,
更天才的是--上面貼著透明膠帶!

我想著要幫她買件新的運動服,
爸爸說不如縫個她喜歡的圖案蓋住那個破洞,
不過事情忙,兩個人都忘了這件事,
於是,晴晴星期五還是穿著"透明膠帶"去上學(黏性還真強,洗過還沒掉~~~)

星期六露營的時候,和晴晴隔壁班的小男生聊起來,
他說:「我們老師說她好丟臉,衣服破了還穿來學校!」
我當場怒了~對這位老師!!

做為一位家長,我是疏忽了,
不過~~~
在眾多學生面前數落另一位學生,是為人師表應該的嗎?
即使你可能認為大家不認識他(她);即使你以為他(她)應該不會知道。
因為學生的穿著數落他(她),是為人師表應該的嗎?
如果今天是一位家境清寒的小朋友,豈不是被打到十八層地獄?
教師除了傳道解惑外,不是更應該教導學生良善的美德嗎?
我一直如此期許自己,也以為老師們都應該這樣,結果~~

慶幸晴晴沒被這位老師敎到,
慶幸晴晴的老師是個不錯的老師,
更慶幸的是,聽到這樣事情的晴晴,並沒有被傷害!

為人師表,豈可不慎乎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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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ilbertpiny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